采矿许可证如何办理
采矿许可证的办理需要采矿权申请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并提交至主管部门。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后,申请人将获得采矿许可证,从而合法开展采矿活动。在采矿过程中,采矿权人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要求,确保采矿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采矿许可证如何办理采矿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1)局长签发责任表下发划定矿区范围批复;(2)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3)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4)缴纳采矿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5)局长签发责任表发采矿许可证;(6)在矿区所在的进行公告。
法律分析: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提交相关资料,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采矿权申请人,允许办理的,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
矿产资源勘查成果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章 矿产资源勘查的登记和开采的审批第十二条 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区块登记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工作,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特定矿种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工作,可以由国务院授权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第四条 自治区对矿产资源实行有偿开采。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第五条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办理许可证。自治区保护探矿、采矿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规定,非金属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权仅限于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和省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厅)。
如何申请探矿权
1、采矿权探矿权行政许可需要通过书面的方式提出申请。当然了,申请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之下,必须是有真实的明确的意思表示,不能够含糊其辞,这样的话会使相关的行政许可机关难以判断。 采矿权探矿权行政许可如何提出申请?采矿权探矿权行政许可需要通过书面的方式提出申请。
2、取得探矿权的方式有三种: 1 、直接向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取得,此种方式遵循申请在先的原则,先申请先得; 2 、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竞争取得; 3 、通过其他探矿权人转让探矿权而取得。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
3、金矿探矿权的申请主体需向所在市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提交相关材料。
4、审批程序 地质资料汇交: 探矿权人由勘查转入采矿的,应当在办理采矿许可证前汇交该矿区的地质资料。探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汇交。 资源储量报告: 有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经评审机构出具评审意见书后,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勘查审批登记
1、第十一条 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审批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成为探矿权人。第十二条 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区块登记管理制度。自治区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自治区内的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工作,为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机关。
2、第八章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在自治区内合法投资,保障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各级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工作,下级部门需接受上级的监督和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审批登记详细规定了申请过程、所需材料、审查期限及后续操作,如划定矿区范围、采矿权有效期等。
3、第二章 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第十一条 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审批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成为探矿权人。第十二条 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区块登记管理制度。自治区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自治区内的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工作,为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机关。
矿产开采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开采矿山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包括矿权申请与审批、安全生产许可、环保验收与排污许可、土地使用手续以及其他相关手续。这些手续的办理有助于确保矿山开采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安全性,保护资源和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2、在工商部门核名登记。携带相关资料到国土资源局申请开采证。递交资料到安全管理局审批。集齐相关数据向环保局申请测评。递交相关资料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向税务部门提供材料,办理税务登记证即可。
3、需要五证一照:矿山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正本、副本)、矿长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先到工商部门核名,到国土资源局办开采证,到安全管理局进行审批。到环保局进行测评。
4、矿产开采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获得探矿权、获得采矿权、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营业执照等。首先,矿产开采需要获得探矿权。这意味着需要进行地质勘查,确定矿产资源的储量和品质。在获得探矿权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评估,以确定开采的可行性和经济性。
地质调查证申请流程
1、到属地的国土资源局矿管科咨询。他会详细的告诉你的。
2、\x0d\x0a综合地质勘查资质包括区域地质调查资质,海洋地质调查资质,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液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石油),气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天然气),煤炭等固体矿产勘查资质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资质。
3、采矿证是指企业或个人取得的,允许从地质资源中开采矿产的证书。采矿证的范围包括金属矿、非金属矿、煤矿、自然资源储量和潜力调查、矿产勘探、采矿设计和技术咨询等。开矿许可证是指企业或个人取得的,允许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矿产勘探、开采、综合利用等活动的证书。
4、矿区范围的申请与审批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向登记管理机关(国土资源厅或国土资源部)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影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